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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 11 條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立法院公布之立法理由】
參考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十二條,定明有關數罪併罰案件中,有應減刑與
不應減刑時之處理規定,以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