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管理資訊廠商派駐服務人員工作規範 5
民國 102 年 02 月 25 日
一、因引用「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作業基本認知」、「法務部資訊處測試區管 理及使用申請程序」及「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作業程序」法規名 稱文字誤植,予與修正。 二、修正標點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