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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稽核作業管理規範 3
民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配合本部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訂定函頒之「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管理業務
稽核實施計畫」,修正本點第二款本部資訊安全外部稽核小組組織。
民國 101 年 01 月 06 日
配合本部政風司改制廉政署,會同本處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之單位由政風司改為政風小
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