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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資訊安全管理文件規範 10
民國 103 年 10 月 29 日
本點未修正。
民國 102 年 07 月 15 日
點次變更。
民國 99 年 05 月 11 日
1.調整款項編號。
2.因本部 ISMS 適用之重要法令法規已另訂於「法務部資訊安全適用法令法規清單」
  ,為避免因文件修正程序致使前開兩文件發生不一致之情事,刪除條列法規名稱。
3.為符 ISO27001 標準要求,修正部分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