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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全國安全防護工作作業要點 6
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為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及督導小組組成機關,該署職司海域、海岸地
區走私、偷渡查緝、安全調查及維護工作,對象屬社會保防範疇,爰增列為社會安全
防護工作協助執行機關,較為完整。
民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
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業於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一○二○○
一五六一八一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行政院於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院授發
社字第一○三一三○二一○五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施行。爰配合修正
機關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