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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設置要點 6
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修正「保防」為「安全防護」。
民國 108 年 02 月 20 日
一、為配合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併入本會報,增列關於國民保防教育之推行事項
    為本會報任務,以遂行全民保防教育宣導工作,爰增訂本點第五款規定。
二、現行第五款移列為第六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