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防」為「安全防護」。
一、為配合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併入本會報,增列關於國民保防教育之推行事項 為本會報任務,以遂行全民保防教育宣導工作,爰增訂本點第五款規定。 二、現行第五款移列為第六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