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鄉鎮市調解委員審查基準 1
民國 107 年 07 月 20 日
配合「法院設置調解委員辦法」於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修正規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