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作業要點 2
民國 112 年 08 月 16 日
一、為明定本局公共事務室為本局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承辦單位,爰新增第一項 。 二、現行規定第一項、第二項項次變更為第二項、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