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15
民國 109 年 07 月 17 日
一、點次變更。
二、原條文規定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公務機關依法行政自不待言,爰予刪除。
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
將「討論決議」修改為「個案討論並做成紀錄」,以彰顯管教小組富有彈性,但嚴謹
的個別化處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