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五日修正公布,將原第二十條第八項移列為 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爰修正本條授權依據。
一、因「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條於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故本 條規定之授權依據配合修正之。 二、因本辦法除第一條外,尚未提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因而刪除「以下簡稱本法」 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