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敦品中學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13
民國 110 年 09 月 07 日
一、本點第一項及第二項因輔育院改制為矯正學校,爰將院修正為校。 二、本點第二項考量人民就陳請案件有直接向上級機關陳情者,爰將法務部修正為上 級機關,以符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