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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5
民國 112 年 03 月 30 日
一、本點新增。
二、內容為貫徹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實施尿液
    檢驗,及為避免因藥品成分造成檢驗結果呈現偽陽性反應,特新增本點次提醒收
    容人返家探視期間勿服用易使尿液採驗造成偽陽性之藥物。
民國 112 年 03 月 30 日
點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民國 107 年 10 月 09 日
點次變更並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