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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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受理電話檢舉賄選作業要點 5
民國 108 年 03 月 12 日
依行政院核定之「淨化選舉風氣實施方案」第三點第二款第二目之二及檢察機關執行 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第二十五點,地方檢察署應於選舉期間成立「查察賄 選暴力執行小組」,爰修正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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