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技訓班學生考核注意事項 2
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因應 109  年 7  月 15 修正實行之受刑人獎勵實施辦法修正條文第三點第一項第二
款及第二項附表第八類第二點暨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第十五條規定,修正本
注意事項第二點獎勵加分額度。
民國 107 年 10 月 18 日
補充說明獎勵「表現優良者」分數之標準。(修正規定第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