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督勤作業要點 3
民國 109 年 07 月 09 日
本要點第二點之督勤對象已刪減職員及保全公司派駐之保全人員,爰將值勤人員配合
修正。
民國 101 年 02 月 15 日
一、部分文字修正。
二、本要點第二點之督勤對象已修正為三類,爰將值勤人員由二類修正為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