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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防制傳染病及肺結核病處遇及應行注意事項 1
民國 103 年 09 月 09 日
配合修正項次。
民國 102 年 05 月 06 日
為因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公告之法病傳染病,修訂法定傳染病種類及應通報時
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