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次變更,並配合修正本守則名稱酌作文字修正。 二、另修正本點說明為「專業效能」,以臻明確。
政風人員應追求卓越,努力充實政風專業知識與智能,並在職務上應表現認真、懇切 、效率之態度,以堪為其他公務員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