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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28 條
民國 92 年 09 月 26 日
一  國家機密之保管方式及管制措施。
二  參考「國家機密保護辦法」第三十一條及「機密檔案管理辦法」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