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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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25 條
民國 92 年 09 月 26 日
一 國家機密之複製,應先經有核定權責人員之書面授權或核准。 二 參考國家機密保護辦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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