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3:4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第 10 條
民國 108 年 01 月 08 日
一、配合本作業辦法第二條修正及統一律定「轄區覆議機關」用語,辦理文字修正作
    業。
二、配合軍事審判法修正,刪除軍法機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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