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 16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一、本點新增。
二、為使協助機關落實適才適用,第十六點規定必要時得提供受訓人員考核資料,供
    機關人員運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