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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應行注意事項 6
民國 108 年 01 月 08 日
現行第五點規定改為修正規定第六點,並內容予以補充修正。
民國 104 年 02 月 12 日
一、本點號序變更。
二、修正受刑人眷住期間點名、就寢時間等作息。
民國 102 年 09 月 26 日
本點將收容人修正為受刑人,以符事實。另外將作息時間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