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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應行注意事項 2
民國 104 年 02 月 12 日
鑑於本監眷住宿舍興建使用已久,線路老舊,為免用電負荷,增加禁止攜帶電器用品
,另明列部分違禁品項及酌作文字修改。
民國 102 年 09 月 26 日
本點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