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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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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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第 21 條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一、條次變更。 二、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並增訂第二項得邀請顧問列席會議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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