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政風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 11
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
配合本要點第三點已就「政風人員」範圍進行修正,且原規定之「職期輪調」已含「
遷調」之意,爰就文字酌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