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通訊科技日新月異,政風機構對於機關有大型聚眾、圍堵抗爭、暴力衝突或違法 之重大陳情請願事件時,除陳報機關首長,並應通報上級政風機構及法務部廉政署, 其通報方式與媒介毋須區分上班時間及非上班時間,爰修正本點(二)內之通報方式 與部分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