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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民國 112 年 06 月 30 日
一、本條新增。
二、為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爰增訂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分會請求警察機關協助之
    評估要件亦應比照同條第一項之規定,以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