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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民國 112 年 06 月 30 日
一、本條新增。
二、為求法律體系之一致性,爰參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第六條之一、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之規定,增訂本條,以明確規
    範涉及出版品相關業務時之具體個案服務與協助之執行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