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條新增。 二、為使本章之規範體系完整,便利外界瞭解保護機構之整體改革方向,並彰顯保護 機構之公開透明原則,爰參考財團法人法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並 參酌保護機構現行實務運作情形,增訂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