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法 第 18 條
民國 69 年 07 月 04 日
審檢分隸,爰將「司法行政部」修正為「法務部」。
民國 65 年 04 月 08 日
本法限於原則規定,關於其施行細則有另行訂定之必要,故設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