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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生活作息競賽實施要點 2
民國 107 年 11 月 09 日
一、為因應九教區成立戒毒班、學士班、向陽班等單位,參酌收容人生活作息,列入
    小單位組評分,同九教區第 21 工場維持大單位組評分。
二、小單位組刪除單位名稱,僅列教區。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
依 104  年5   月戒護科科務會議決議事項,刪除「場舍違規事項」及相關計分方式
,以符合收容人生活評比公正性及客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