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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第 8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社會發展,爰將受刑人外出時間修正至下午九時。
三、現行第二項外出留宿規定文字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