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次變更。 二、為使機關有充裕時間辦理評估小組重組及相關配套措施,爰明定本辦法自發布後 三個月施行。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修正之監獄行刑法之施行日期,修正本辦法施行日期 。
增訂本辦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爰增列第二項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