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0:2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 14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考量現行規定不吸菸或戒菸受刑人所獲之獎勵,因其再吸菸而遭不利處分,與獎勵目
的未合,爰刪除本條停止增給或核減成績分數等規定,並依本辦法名稱及授權依據之
修正,酌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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