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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第 8 條
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一、本條新增。
二、外役(分)監受理受刑人返家探視之申請後,應成立審查小組進行實質審查,俾
    利做成建議核准與否之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