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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第 21 條
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一、條次變更。
二、為避免因受刑人提出返家探視申請而有適用新舊法之疑義,爰明定本次修正條文
    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