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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第 14 條
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一、本條新增。
二、為強化管控機制,以利外役(分)監隨時掌握受刑人行蹤,降低或減少於返家探
    視期間脫逃或危害社會治安之風險,參酌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在
    不妨礙返家探視目的之限度內,得對其運用科技設備,施以電子監控措施,爰於
    本條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