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條新增。 二、自營作業因作業勞作金平均分配金額較其他作業類型較為優渥,向為外界所關注 ,為使從事自營作業之受刑人遴選過程透明以杜爭議,爰規定徵選應採公開報名 方式。又自營作業產品之品牌信譽攸關機關形象,需長期經營並維持水準以獲取 消費大眾信任,故以具備專業知識技能、曾參與相關技能職業者等優先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