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 64 條
民國 69 年 12 月 01 日
配合司法行政部更名為法務部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