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條新增。 二、為充分瞭解事實經過及復審之理由,以提供復審審議小組決議之參考,爰增訂本 條,明定復審應具復審書及其應填載事項。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為充分瞭解事實經過及復審之理由,以提供復審審議小組決議之參考,爰增訂本 條,明定復審應具復審書及其應填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