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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 7
民國 106 年 05 月 24 日
一、本點新增。
二、因應刑事訴訟法增訂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爰為第一項規定。
三、為使實務執行時有明確規範,爰為第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