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 29
民國 106 年 05 月 24 日
一、配合增訂第六點至第九點、第二十八點規定點次遞移。
二、本點後段規定配合法制體例移列為第二項,並酌修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