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次變更。 二、配合國家安全法刪除第八條第二項,爰刪除本點所援引第八條第二項但書等文字 。 三、配合法務部組織法修正第五條、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有關各級檢察 機關名銜「去法院化」之相關規定,爰修正檢察機關用語規定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