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2:2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律師法 第 89 條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規定律師懲戒委員會審議之期間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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