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 18 條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
原條文第十五條條次變更為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