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
臺灣臺東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 14 條
民國 88 年 03 月 03 日
明定本所職務代理人制度及代理人之權責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