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員工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9
民國 92 年 09 月 30 日
一  點次、項次變更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  助學金金額之支給標準已與獎學金統一規定於第三點,現行條文第十點第二款係
    重複規定,爰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