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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 30
民國 101 年 06 月 07 日
配合行政院研考會出版處於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改隸新成立之文化部,爰將「行政
院研考會」,修正為「文化部」,並酌作文字修正。
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一、本點新增。
二、參酌「政府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第三十點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增訂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