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除掌理行政執行處之設置、管轄、行政監督等事項外,主要負責公法上金錢給付 義務強制執行之監督、審核及聲明異議等事項,關係人民之財產權益,初期須借重各 級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之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爰明定為「必要時」得借調之,以因應 實際運作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