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技能訓練所組織條例 第 6 條
民國 81 年 01 月 31 日
技能訓練科掌理受處分人技能及作業訓練計畫之訂定、種類之選擇、課程編訂、成績
考核、成品、材料之管理及其他有關技能訓練事項。